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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转诊需要什么手续?

2020-12-08 分享到:

  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如果想要转诊到一些大医院进行治疗的话,首先要做的就是“居民医保转诊”,这样出院时就可以医保异地即时结算了。那么,居民医保转诊需要什么手续?又有哪些流程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居民医保转诊需要什么手续?

  转诊手续办理地点

  参保人员可在全市医保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院)就医,因病情需要到二、三级医院就医的,需办理转诊手续。

  门诊转诊手续

  由就诊医院的经治医师开具《xx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转院证明》,再到该医院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并由经办人员刷卡登记;

  参保人员到转入医院首次就医时,应当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门诊转院证明办理转入手续,转入医院将其门诊转院证明留存;

  门诊转院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超出3个月后需继续转院的,参保人员应当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重新办理转院手续;

  参保人员转至二、三级医院后,仍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并上网结算医疗费用。

  另外,依据相关规定,参保成年居民从本年度公布的首诊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自己本年度的“个人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一般疾病要先到自己选定的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医,首诊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病情,需要上转治疗的,可由其转至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医;急诊急救的参保成年居民未能到首诊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而就近在其他医疗机构住院的,须在住院后的5个工作日内到个人首诊定点医疗机构补办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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